close

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二條第49款

1.事實發生日:104/05/27

2.公司名稱: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
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
4.相互持股比屏東英文家教老師例:不適用。

5.傳播媒外籍英語老師體名稱:不適用。
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。

7.發生緣由:本公司103年第4季IFRSs合併財報附註揭露持有有價證券

「公允價值/淨值」欄位資料補正。

8.因應措施:申請資料更正後將103年第4季IFRSs合併財報更正上傳。

9.其他應敘明事多益檢定項:無。


42DDC52FCD4AAF8B
arrow
arrow

    t93jx15vv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