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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二條第49款
1.事實發生日:104/05/27
2.公司名稱: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屏東英文家教老師例:不適用。
5.傳播媒外籍英語老師體名稱:不適用。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。
7.發生緣由:本公司103年第4季IFRSs合併財報附註揭露持有有價證券
「公允價值/淨值」欄位資料補正。
8.因應措施:申請資料更正後將103年第4季IFRSs合併財報更正上傳。
9.其他應敘明事多益檢定項: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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